创业邦:风险投资的回报计算误区

  来源: 创业邦   日期:2008.10.06 16:49 (共有 条评论)  我要评论
在试图说服VC投资的时候,创业者要让他们看到如何能实现10倍回报,而不是40%的IRR。

  文/桂曙光

  很多商业计划书中都犯了同样一个错误,为了说明企业的投资价值及前景,他们都会花些篇幅和数据计算投资的内部收益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IRR”),结果可能是40%或60%。

  事实上,风险投资行业只看回报倍数,而IRR只是在一支基金结束的时候才得到的结果。从投资组合的角度,如果一家VC投资了10个项目,可能结果是4个死掉,2个可以收回投资,3个获得2~5倍的回报,1个成功(超过10倍回报)。经过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对每个早期项目期望10倍的回报,成熟项目则期望3~5倍的回报。

  对于早期项目,如果创业者的目标是40%的IRR,也许能获得5倍的回报,但是并不能补偿4个失败和2个打平的项目,需要回报10倍才行。因此,在试图说服VC投资的时候,创业者要让他们看到如何能实现10倍回报,而不是40%的IRR。

  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与对冲基金(Hedge Fund)等其他形式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类似,都是从投资人那里募集资金,由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收益分配给投资人。如图所示:

  但与其他形式基金不同的是,风险投资基金(“VC基金”)的资金是所谓的承诺资金(Committed Capital),并不是前期一次性全部到位,而是分期到账。比如,如果某出资人或投资人(“出资人”,Limited Partner)承诺给一个VC基金出资1亿美元,出资人会在约定的时候收到一些出资请求(Capital Call),每个请求的金额为总额的3%~10%不等。

  这是因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VC Firm,“VC”)的投资需要周期,VC是在基金的存续期内,经过3~6年逐步投资,而且,对单一项目的投资可能也是分期投资、分期到账,所以,VC的资金流出比较慢。另外,VC也愿意将资金留在出资人的账上。

  当一家被VC投资的公司实现退出后(IPO、出售等),VC获得投资收益。由于投资持有期通常需要5~7年,因此,VC在5~7年之后才进行第一次给出资人分配投资收益是很正常的。通常VC给出资人分配也是逐年逐步分配,而不是在基金结束时一次性分配。

  假设某支1亿美元的VC基金在设立之初所有资金就全部一次性到账,10年之后出资人分配到了出资额的2倍,那这个回报倍数(2倍)对出资人而言并不太好,准确的说IRR只有8%而已,这一回报率对于投资人进行10年流动性较差的股权投资是不可接受的。

  而事实上,如上所述,出资人的资金流出是比较慢的,而资金也是提前逐步分配收回的,假设如表1模型所示,那出资人的IRR就是14.8%,而不是8%,比上面的算法有大幅提高,这是因为1亿美元的资金量不是贯穿基金的整个10年周期,而收益也不是基金最终到期才分配。

  上述案例模型假设:

  1.出资人5前年完成全部出资;

  2.VC从第6年开始实现投资案例退出,并给出资人回报。

  以上假设需要稍作解释:第一,出资人拿回2倍的资金是很低的、但可接受的投资表现。第二,这样的现金流出是保守的。有些基金在前4年只到位了60%~70%的承诺资金,而上例是80%。因此,真实的资金到位常常比这个案例更慢。另外,上例在第5年才开始分配收益也是非常保守的,有些基金在第3年就开始分配。

  如果上述的模型中,资金到位更慢,而收益分配更早,出资人同样只收回2倍于承诺资金,也可以获得40%的年回报率。

  上述出资人从投资中获得的回报可以称为“净回报”(Net Return),是出资人的投资业绩考核指标。而VC的投资能力,即从投资中获得的回报,可以称之为“毛回报”(Gross Return)。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于:VC的管理费和投资利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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