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侵权山寨机抓住重罚最高10万元
来源: 网易科技
日期:2008.06.25 08:33 (共有
条评论) 我要评论
近日读者报料,华强北某些商户出售的国产“山寨”手机贴上了“SQNY”、“NOKLA”等牌子,跟国际品牌索尼、诺基亚的英文商标仅一字之差。福田区工商管理部门表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经查处经营者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
昨天下午,福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物价部门,召开了一次整治电子市场的专题会议,对全体商户发放了一封关于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告诫书》。来自赛格电子市场、明通数码城的两位商户代表在听取了《告诫书》后表示,该市场全体商户将以自查自纠的实际行动,积极配合本次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的迎检工作。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对于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如果在商品的名称和装潢上采用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相近的标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数额最高可达10万元。销售的产品当中出现掺假、以假充真、以旧换新的情况,同样要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 下一篇:联通4万个基站作价45亿出售给中电信 [2008-06-25]
- 上一篇:北京网通启动宽带酒店计划 将可网上看奥运 [2008-06-25]
与山寨机相关的新闻有:
- 分析:山寨机威胁中国品牌手机厂商生存[2008-06-24]
- 联想完善售后服务与山寨机竞争[2008-06-24]
- 分析:山寨机威胁中国品牌手机厂商生存[2008-06-24]
- 评论:学学山寨机的脑筋急转弯[2008-06-23]
- 专家建议掐掉山寨机产业链 首先规范芯片商守法[2008-06-23]
- 政府严打山寨机能否破解国产手机困局[2008-06-19]
- 山寨机野火烧不尽凸显正规军疲软无力的悲哀[2008-06-18]
- 山寨机不可能从深圳消失?[2008-06-17]
- 山寨机敲响正规军命运警钟[2008-06-16]
- 山寨机何以横扫南京市场[2008-06-11]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