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代表交网店新规听证申请遭拒 申请书披露

作者:杨国强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8.08.28 09:52 (共有 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工商朝阳分局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他们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建议其向地方法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作为天涯论坛几百位网商的代表,“窗花”、“影子”、“万家灯火”等6位网商昨天来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一份就网店执照的“听证申请书”,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但这一听证申请并未被接受。

  工商朝阳分局方面表示,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他们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湖北襄樊学院法学专家张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某项地方性政策的出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某种必要,相关当事人可以要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但张樊认为,网商选择到工商朝阳分局递交听证申请并不恰当,他们可以要求市政府和相关权力机构举行听证会。

  申请听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份听证申请书共有3页,包括申请事项以及列举的4项事实和理由。上述6位网商是通过天涯论坛的帖子以及平常交流而聚集起来的。

  7月19日,在天涯上一个署名“都市醉侠”的网民发帖称:“关于网店收费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或提起行政复议,请各位牛人来帮忙”,这个帖子很快成了浏览的焦点,截至目前:该帖浏览达到229367人次,回复达到4695人次。发帖者是一位普通的北京网商,也在昨天提出申请的队伍中。

  申请书说:“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这些网商质疑,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这个地方法规时,事前应该多征求一些各界的意见。

  时候不到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电脑报》采访时指出,这并非一个过渡性的规定,而是一条长期适用的法规。

  两年多前,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的张樊亲自参与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的相关制定工作。张樊认为,《条例》中规定,电子商务者办理营业执照,只是提出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方向。“办执照是必然的,但目前不适合。”

  另外,张樊认为,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出现在网上的很多是网名,工商局没办法确定其属地性和实际身份,因此没办法管辖和约束他们,造成目前情况下实际执行可能性不是很大。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提出了管理网络零售产业“三不原则”:“一、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在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二、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应管它。三、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

  与此同时,广西、湖北、上海等地工商局则纷纷表示不会跟进、暂不涉及等观点。

  网商代表针对网店新规听证申请书披露

  新浪科技讯 8月28日消息,6位网商代表昨日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针对网店新规的“听证申请书”,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但最终该申请未被接受。

  网店新规自决定实施以来一直备受争议,在新浪科技相关调查中,有近9成网友反对该新规的施行,亦有超过8成网友认为该新规在现阶段实施会扼杀卖家积极性。一些专家甚至建议就此发起行政诉讼。6位网商代表的听证申请书被认为是迈出了第一步。

    新浪科技独家获得6位网商代表的听证申请书,以下为该申请书全文:

  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请求事项:

  请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贵局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问题举行听证会。

  事实和理由:

  贵局出台该规定,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的办法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网店卖家的利益,让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告别电子商务,最终会妨碍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还会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一、网商营业执照条件办理存在障碍

  贵局的规定已经实施,但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网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细则。如果按照传统经营主体登记来看,固定营业场所是首要条件。对于我们绝大部分网商来说,要么是兼职,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是下岗通过网络创业职工,根本就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大学生住在学生宿舍里,兼职网上开店的卖家不少是“北漂族”,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房产,自然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这无疑是堵死了我们这些人办理营业执照的大门。

  二、办理营业执照及后续各项费用不堪承受

  我们在淘宝上开店从事一些小买卖,每个月的利润只有XX百元,用来维持生活。据有关政策得知,既然办理营业执照,我们作为个体工商户,目前的固定纳税额是120元、商用电费每度为2元等等。这些费用将使我们无力支撑在淘宝上的店铺,所带来的唯一结果就是放弃,这样一来恐怕会有成千上网的人放弃电子商务,该规定根本就无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完全是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该规定的推行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淘宝上营业额较大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有实体店铺的经营者,他们都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真正困扰的是我们这些小卖家,一旦市工商局的规定被推行,将会有成千上万的卖家会因此告别电子商务。而我们卖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资金匮乏,无力承担传统店铺费,而选择了创业。如果贵局的规定实施,必定会让不少人又将重新失去工作,沦为社会闲散人员,给社会增加就业压力等诸多社会问题。据有关方面估计,该规定会给社会增添超过400万个就业需求。

  四、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并不一定有效解决网络欺诈的发生

  贵局的规定,是希望通过对电子商务者颁发营业执照来核心其真实身份,防范网络欺诈。但恐怕实际效果并不如淘宝、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运行多年的、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我们卖家对于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深有体会,存在少数不良卖家,但也仅仅是少数,整个社会网购消费者的满意度依然很高,这体现在网络零售市场每年有超过100%的增长率。贵局办理营业执照,核实了网商的身份资料,却没有提供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救济办法,碰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恐怕是望尘莫及。

  综上所述,贵局出台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强制办理营业执照,不会起到防止网络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相反会直接伤害我们这些小卖家的利益,逼迫我们放弃电子商务,使电子商务产业出现倒退。特向贵局申请举行听证,以维护申请人的权益不受到更大的损害,望准如所请。

  此致

  申请人:XXX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