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主辅分离大限期满:房地产业务拟划江而治

  来源: 华夏时报   日期:2009.01.10 15:52 (共有 条评论)  我要评论
从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获悉,被要求进行主辅分离的央企中,凡属于辅业改制的政策性审批,至此,宣告全面结束,但由央企非主营的房地产业务,其剥离进程则不受此限。

  等待下家接盘

  北京联合大厦的项目发布期已于1月5日截止,但至记者发稿时,转让公告并未撤出。

  从目前情况看,包括联合大厦在内的一些项目,虽然是低价入市挂牌,但跟进的买家似乎并不多。对此,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杜崇敏处长向记者解释,所有项目除了要求受让方有较强的实力外,有关职工安置等责任,受让方也必须一同承担,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投资者的热情。

  据介绍,进入2009年后,作为辅业被分离的企业,职工安置一并交给受让企业,这也就是她的同事林庆苗所说的“不再享受政策照顾”。

  目前,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共142家,据调查,有80%左右的央企涉足房地产业务,而在国资委先后三批划定的央企主业名单中,房地产业务被列为主业的央企目前只有14家。根据国资委关于主辅分离的政策,还有120家左右的央企要剥离其绝对控股的房地产业务。同时有数据显示,这些企业涉及的房地产资产总量约1800亿元人民币。

  “这些央企房地产资产何去何从,总体上有要求,决策权在企业。”国资委企业规划发展局副局长张忠林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关于央企房地产业务重组,早在此前国资委就发布专门通报。通报指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保利集团、招商局集团、华侨城集团等5家企业,是以房地产作为主业发展,其他拟将房地产业作为非主业剥离的央企,可与这些企业联系重组事宜。

  另有消息说,对于央企的房地产业的剥离重组,中房集团和国资委各有想法。中房集团最初希望能由自己出面整合央企的房地产资产,而国资委内部想划江而治:长江以北的资源交由中房集团接管,而长江以南则由招商局和华侨城等南方央企接手。

  这次央企剥离房地产业务,也给了其他资本介入的机会。据统计,中央企业辅业改制单位中,有93.9%的单位已经改制为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外来投资者占15%,这预示着,未来央企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受让主体可能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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